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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0东侧牧原饲料厂北侧

所属地区 河南 - 安阳 - 内黄 预算金额
项目编号 2024P-03-01号 投标截止日期
招标单位 内黄****源局 招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内黄*******中心 代理联系人/电话
  •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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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告

〔****〕*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元)

起始价

(*元)

增价幅度

(*元)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

*****-**-**

****东侧牧原饲料厂北侧

*****.**

公用设施用地

≤*.*

≤**

≤**

**≤**≤**

**

****

****

**或其整倍数

*、竞买申请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有欠缴土地价款、非法集资行为及不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登*****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竞买申请提交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至*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拍卖时间及网址

网上拍卖时间为:

****年*月**日(各地块具体拍卖时间以****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网址:****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查看。

*、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人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操作系统请使用*****/****/ ****;浏览器请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驱动请到******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竞买人需全面了解并遵守《****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等相关规定。

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联系方式

****县自然资源局:**** ****--*******

****:丁思远 翟喆 ****--*******

网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

****://**.******.***/(****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县自然资源局

****

****年*月**日


附件下载:****年**号拍卖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
地块编号:*****—**—**
****
****年*月
目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规划条件书》及附图--------------------------------------------------------------**
*.宗地勘测定界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然资源部**号令)、《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编号:*****-**-**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由****组织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具体详见《规划条件书》、《勘测定界图》):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东侧牧原饲料厂北侧;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容积率(*㎡/**²):≤*.*;
(*)规划建筑系数(%):≤**;
(*)规划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
(*)开竣工时间:自成交土地之日起*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自成交价款交清之日起**日内由后河镇人民政府负责向受让人移交土地使用权。
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上下水等管道接口位置及供水管道压力、口径及供电情况,并自行解决。
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调查核实该地块情况。如遇有地下人防设施、各类管线、不良地质等*切不可预见的问题,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竞买申请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有欠缴土地价款、及不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及网址
竞买申请人需登*****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竞买申请提交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网址:****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至*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其整倍数。
*、竞买申请
(*)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文件。
(*)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详情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竞买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的,应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竞买申请人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
数字证书公司联系方式
(*)****信安**
省办证大厅地址:郑州市龙子湖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博雅广场*号楼**楼(****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转*人工客服
线上办理网址:*****://***.******.***/
(*)****华测**
办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号未来国际*座*层
服务热线:**********
线上办理地址:*****://***.****.***.**/******/******************/********.*****?*********=*
(*)深圳**
郑州受理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座****室
服务热线:****-********
(*)北京**
地址:郑州市****省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室
客服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小时客服咨询电话:****-*****
****网点联系人:王晓东
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大厅(安漳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
信安**官网:***.******.***
(*)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到现场实地踏勘出让地块。竞买申请*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等无异议,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相关承诺完全接受及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唯*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交入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每次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宗地块,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分别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均需由竞买申请人账户直接缴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网上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出资比例及相关信息,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拍卖报价(竞价)
(*)本次拍卖未设底价。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报价(竞价)。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公布。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网上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
*分钟倒计时截止,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最后*次报价为最高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判断竞价是否成功。
网上拍卖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公布竞价结果。
(*)网上拍卖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拍卖开始后,第*次*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及合同签订
网上交易结束前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交易结束后,对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的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应于拍卖出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提交审核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交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致”,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竞买申请资料包括:
*、法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③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④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并现场签章);
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⑥竞得入选人还需书面承诺: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不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无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行为;无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的行为。
*、自然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②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③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并现场签章);
④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⑤竞得入选人还需书面承诺: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不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无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行为;无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的行为。
*、其他组织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③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④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并现场签章);
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⑥竞得入选人还需书面承诺: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不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无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行为;无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的行为。
*、境外竞买申请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认证的文件;
②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③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并现场签章);
④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⑤竞得入选人还需书面承诺: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不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无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行为;无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的行为。
*、联合竞得的,联合申请各方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②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网上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致);
③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④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并现场签章);
⑤竞得入选人的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⑥竞得入选人还需书面承诺: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不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无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行为;无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的行为。
*、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在申请书中列明相关条款。单独申请的,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联合申请的,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出让人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
*.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出让人委托拍卖人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需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亲自现场签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不能亲自到现场签订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代为办理。
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价款交纳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交易费用按规定由竞得人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于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受让人依法缴纳契税,并承担公证费的**%。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包括耕地占用税。以上费用由竞得人同收费单位据实结算。全部价款缴齐后方可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竞得人在办理开发土地所需的有关手续和项目实施时,发生的除以上价款包括的各项费用以外的*切费用和不可预见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到****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不按期提供资料及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
*、出让结果公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在出让公告原发布途径发布出让结果。
**、拍卖中止或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的,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
(*)因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网上交易系统网络专线故障,网上交易**认证系统故障,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因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
(*)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网上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范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
*、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竞买人因电脑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
(*)系统推荐运行环境。操作系统请使用*****、****;浏览器请使用****以上,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出让人、拍卖人与竞买申请人或竞得入选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竞买人应做好个人信息和竞买地点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办理。
****年*月**日
出让合同
制定制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土 资 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合同编号:豫(****)出让(年)第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章总则
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用地。
第*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现状土地条件。
第*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成交确认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用地;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移交给政府;
*.由政府回购;
*.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
第**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
(*);
(*)。
第**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年。
第**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分之***以上;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章期限届满
第***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章不可抗力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条遇有不可抗力的*方,应在*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向另*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章违约责任
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定补偿: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年但未满*年,并在届满*年前不少于**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章附则
第***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致,不*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条本合同*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出让宗地平面界限图
宗地图
单位:*.*²
宗地编号:******
地籍图号:****.**-*****.**权利人:
空地
*
***.**
**.**空地
*=*****.**平方米合**.**亩
*
拟出让地块
**
*
***.**
*
牧原饲料厂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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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系
绘图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瑞格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线
比例尺:*:
附件*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
上界限高程
*=*
高程起算基点
线*=*
下界限高程
采用的高程系:
比例尺:*:
附件*
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依据《内
黄县****东侧牧原饲料厂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法
规,经研究,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位置:
拟出让地块位于****东侧牧原饲料厂北侧。
*、用地性质和面积
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约*.*公顷
(以实际勘测为准)。
*、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其他指标和要求详见《****县****东侧牧原饲料厂北侧地
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它规划要求
其它规划和要求详见《****县****东侧牧原饲料厂北侧地
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
瓷都大道
拟出让
地块
****
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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